(一)摄影与视觉机制的比较
从最确切和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视觉”意味着使用你的感觉、你的理智和你的情感,也就是用你的整个身心去观察你周围的奇妙世界。视觉,是人类最丰富,也最具潜力的感觉。
图2-1 布列松 摄
脱离蒙昧状态进入文明时代后,人类就凭借自己的双眼观察世界、认识世界。由视觉产生的美感,是最原始,也是最具震撼力的美感。这使得法国伟大作家乔治·桑认为“艺术家所怀抱的最大希望便是领导有眼睛的人自己去看”。
人们的直接视觉受时间、空间等原因的限制。那些能触发美感的场景,绝不可能人人现场目击。但摄影术诞生后,乔治·桑的理想进一步变成了现实。相机和胶片使人类终于超越了自身固有视觉的局限,而有了新的“感官”——摄影。摄影视觉,是人类视觉的更高形式,它与直接视觉的区别在于,摄影能够将任何空间形象从其固有的一瞬即逝的时空里提取出来,固定下来,并使之得以传播(如图2-1)。这样,现实世界的物体借助于摄影而变得永恒了。
但是,摄影毕竟只是一种视觉媒介,它是以人的直接视觉为前提的,两者有着许多方面的共性。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视觉和摄影所感受的能量形式是相同的,它们所感受的都是电磁波。人的视觉所能感觉的只是电磁波中波长为380~780 nm的部分(如图2-2)。摄影所能感觉的电磁波的范围比视觉更为宽广,包括了X光和红外线等。当摄影将感光范围控制在380~760 nm附近时,即采用通用黑白或彩色胶卷,所拍摄到的图像与人的视觉图像就非常相似了。
图2-2 电磁波
另外,视觉系统有着巨大的光强范围的调节和适应功能,这种特性主要表现为视觉的暗适应能力极强。比较而言,摄影感光材料的亮度辨别范围是极小的,一方面,表现为对低亮度景物的敏感不够;另一方面,在照片中从最暗到最亮的层次最多也只能表现出7~10个阶梯。那么摄影为什么能够提供符合视觉要求的图像呢?这是因为视觉虽然有着巨大的光强范围的调节和适应功能,但是视觉质量与环境的亮度是密切相关的。在黑暗中,视觉的颜色分辨率和空间分辨率都比明视环境下低得多,只是保留了对较强光的敏感度而已。也就是说,人的视觉只有在有足够亮度的情况下,才是最真实的。这样一来,一张曝光正确的照片与常态下的视觉感知的效果是基本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