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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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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十月,乡贡举子随地方进贡朝廷的贡品一起被送至京城,与来自各级学校的生徒举子会合,一起参加由尚书省礼部主持的省试(开元二十四年以前为吏部主持)。省试一般在京城长安举行,偶有例外。如肃宗朝,因安史之乱,国内战火频仍,交通断绝,往来不便,所以省试在几处举行。代宗时,因国内遭灾,有数年省试在京城长安和东都洛阳同时举行。

举子到京后,首先要履行规定的报到手续。第一,向尚书省签名报到。第二,缴纳文解和家状,接受资格审查。文解是州府所给的推荐信。家状,即举子本人填写的家庭状况表。家状需按照政府规定的格式书写,如果家状中填写信息不全、格式错误或者文字有误,取消考试资格。第三,结款通保。要求举子们3人一组互做担保,并且登记他们在长安的临时住址,目的是保证应举者的人品德行。如果应举者德行有瑕疵,举子本人和担保人均要受到惩处,被取消当年的考试资格,且3年内不许再考。办理完手续,举子们即可离开,等候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唐朝前期由户部负责审阅核实举子手续是否合格,唐朝中期以后归礼部掌管。审查结果,十一月出榜公布。榜单上会列出文状信息不全或品行有问题的考生姓名,这些考生丧失考试资格。其他通过审核的考生,就可以安心温习功课,等待来年春天的考试。

常科考试起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因为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进士科考试,考功员外郎李昂和应试举子发生冲突,唐玄宗考虑到考功员外郎(从六品上)品级较低,难以服众,所以改由礼部侍郎(正四品上)主持,此后定为常制。国家提高主考官的品级,说明对科举考试的进一步重视。礼部侍郎担任主考官主持省试,称作“知贡举”,如因意外由其他官员代为主持,则称作“权知贡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