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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占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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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佃客

佃客实质上是受豪强大族庇荫的依附农民。

“客”指的是脱离自己土地的人。战国以来,诸子百家文化昌盛,诸多游士周游列国,脱离生产,被称之为“客”或者“宾客”。到汉朝,这些宾客身份地位逐渐下降,依附于贵族;还有部分有力少田或无立锥之地去租种豪强大族田地的佃农,也可称为客。到东汉时期,这些佃农依附性更强,逐渐沦为佃客。

到魏晋南北朝,佃客的身份在法律上得到确认,佃客的依附性越来越强,身份也越来越低微。曹魏、孙吴经常把佃客作为恩赏以各种理由赏赐豪强大族。例如,曹操就曾赐给官僚数量不等的佃客。再如,当初,曹操在皖城行屯田,吕蒙认为,皖城田地肥美,如果一年收获,那么曹操的势力必然大增,如果如此数年,那么曹操态势立现。此后吕蒙攻打皖城,黎明开始,至迟在早上九点就攻下皖城,为了嘉奖吕蒙的功绩,孙权赐给吕蒙屯田600户,这600户就作为佃客受到吕蒙的庇荫。虽然这个时期不允许非法佃客的存在,但统治者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干脆予以宽恕。例如,“故将军周瑜、程普,其有人客,皆不得问”[30],孙权对周瑜、程普占有佃客的行为置之不理,且不许任何人问责。

至西晋时,西晋实行占田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不同官阶可以庇荫的佃客数量,具体如下:一品、二品官员可庇荫15户;三品可庇荫10户;四品可庇荫7户;五品可庇荫5户;六品可庇荫3户;七品可庇荫2户;八品、九品皆可庇荫1户。虽然西晋按照官阶限制庇荫的佃客数量,但却是收效甚微,豪强大族逾制现象往往很严重。到东晋时,统治者不得不对庇荫的数量做出进一步调整。一品、二品官员可庇荫40户,三品可庇荫35户,按照官阶依次5户递减,九品最少,但也有5户,相较西晋的规定,数量上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而其效果仍然不大理想,非法占客的现象仍然没有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