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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恢复河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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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浙漕粮海运如火如荼进行的同时,清廷中恢复河运的呼声也不绝于耳。试行夹板船失败之后,朝廷关注的焦点也渐渐转移到河运上来。漕粮河运的恢复既有海运不安定因素的影响,更与河运相关利益集团的努力争取密切相连。

同治四年(1865),漕运总督吴棠向朝廷提出奏请,称太平军的威胁已经解除,东南军务大定,请求试办河运。他打算动用淮军军需捐款来购米2万石河运,最终得到朝廷的批准。后来,清廷又要求吴棠将采购的米数增加到30600石。这次河运江北漕粮于次年的八月全部抵达通州,相关的人员也得到奖赏。不过,此次试办算不上是一次成功的河运。因为当漕船返回山东的时候,河道出现淤塞,使得船只直到同治五年(1866)的三月都未能顺利南归,船主深以为苦。

同治五年(1866)初,河运再起。不料,此时捻军向东进军,淮河一线形势变得紧张万分。直到四月十五日,江北漕粮才决定从扬州启程北上。可是,河东河道总督张之万却又发来急报,要求漕船推迟启程,原来捻军威胁尚未解除,且还需要仰赖运河来抵御进攻。朝廷只得饬令粮道随时探明捻军的行动,相机行事,妥善安排好漕粮的运输进程。结果这一年河运的效果比以往更糟,为了区区4万石米,山东不得不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疏浚运河及黄河。

清代两江总督衙署

同治六年(1867),江北的漕粮因为水灾被全部截留停运。随后两年漕粮都改行海运。同治八年的十一月,在户部的要求下,两江总督马新贻重提河运,并于次年二月上奏了河运章程。同治九年(1870)六月,马新贻再次向朝廷奏报,河运的漕米已经分六次购置完毕,但其中过程实在艰辛。四月以后,因为下河一带天气持久地干旱,河水干涸,必须用小船将米粮运至高邮的头二闸及子婴闸,然后再用箩筐挑运,每天收米不过数十石至百余石不等。随后又遇上连日大雨,经过一番周折,漕粮在五月底才结束交兑,正式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