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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积极有为的国际责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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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是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伟大民族,在人类发展史上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和坚持中国应当对于人类做出较大的贡献,并积极承担与我国自身地位相适应、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相一致的国际责任,树立了中国热爱和平、勇于担当的国际形象,在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安全各个领域所做出承担的责任和所做出的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肯定与赞扬。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中国在世界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应当以什么样的思想和观念指导中国在国际事务中承担积极有为的国际责任?从做国际社会负责任大国的角度,中国强调和坚持“按照责任、权利、实力相一致的原则,着眼本国和人类共同利益,从自身国力出发,履行相应国际义务,发挥建设性作用。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将力所能及地承担更多国际责任”。[1]这是与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与我国基本国情相吻合的国际责任观。

[1] 国务院新闻办:《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