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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责任观的演进历程与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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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责任观的理论渊源

国际责任伴随国际体系的形成而诞生。如果我们用卢梭的理论进行推理,国际体系如果是由国家组成的特殊社会,那么它也存在着一种社会契约。国家只要处于某个国际体系之中,就必然部分或全部接受这个体系的相关契约。国际责任就是国家在某一国际体系中担负的对外义务关系。国际责任观就是国家在某一国际体系中对担负对外义务关系的看法和观点。中国作为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一个世界大国,对国际责任的基本观点是:按照责任、权利、实力相一致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国际责任,发挥建设性作用。这一国际责任观的理论来源既是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必然发展,也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当代诠释。

(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

基于国内和谐、国际和平的积极有为的国际责任观,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华民族是热爱和平的民族,在一定意义上讲,中华文化也是一种“和”的文化。中国传统“和”文化是以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为理想的文化。在个体的发展上,主张身心之“和”;在与群体的关系上,主张人际之“和”;在与社会的关系上,主张社会之“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人与自然之“和”。和合、和谐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思想的重要命题与核心价值。中国传统“和”文化蕴含着“和为贵”的价值取向、“和而不同”的动力因素、“和实生物”的发展理念、“天人合一”的终极理想。虽然传统“和”文化存在着根本性的缺陷,但它的内容还是十分丰富的,其中合理的价值取向对建设和谐社会、构建和谐世界的理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例如,“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1]中的社会理想观念;“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2]中的社会伦理观念;“和实生物,同则不继”[3]中的事物发展观念;“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4]中的人与自然协调的理念等等。“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和的思想讲求和谐、和睦、和气、和善、祥和、谦和,提倡团结、互助、友爱;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和的思想注重合群随众、和衷共济、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结合,围绕共同目标来构筑充分发挥个人创造才能、协调一致、和睦相处的社会;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和的思想强调天人合一,‘赞天地之化育’,也就是利用自然、改造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统一,谋求生态平衡,实现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处理不同文明和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时候,提倡‘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最终达到‘协和万邦’和平共处。”[5]这是对中国传统“和”文化的最好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