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占斌 冯俏彬 黄锟[1]
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问题之一。将农村转移人口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各级财政将会为此发生巨量支出。本文计算了将现在已经在城市居住的农村转移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按现行政策财政必须新增的资金数额。结果表明,以2011年不变价格计算,为将现有15 863万已在城市居住的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将新增支出18 091.58亿元。如果将计算范围扩大到现有的2.6亿农村转移人口,则计算结果将增大到29 651.76万元。作者认为,尽管资金浩大,但只要精心进行时间、空间分布设计,注重全国范围内均衡启动、进行相关财政支出的结构性调整,并从“钱”、“地”、转移支付等方面进行机制设计,这一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浩大工程是完全可以期待圆满完成的。
2011年,我国GDP总值达到47.15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与此同时,我国名义城镇化率已达到51.27%,接近中等发展国家水平。但是,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光鲜外表下,是近1.6亿进城务工的农村人口虽然身在城市却不能与城镇居民一样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严酷现实。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序幕的拉开,以及国际市场的风云变幻,内需正在替代外需成为未来一个时期内我国经济增长的基本驱动力,以提高城镇化率为主旨的新一轮大潮正在到来。
学界公认,城镇化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市民化,表现为两个对应的反向运动过程:农村人口的减少和城市居民人数的增加。理论上讲,这两个过程是同步的。但是,在我国的特殊背景下,这一过程则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的减少和城市农村转移人口的增加,后者向城市居民的转化则迟迟未能完成。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问题由此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