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栾玉 郭士国[1]
基本公共服务作为非货币化收入再分配的主要手段,可以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私人支出,提升劳动者素质等手段来增强居民获取收入的能力,从而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但我国目前存在的公共服务供给严重非均等化现状使得农村居民不能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农民的基本权益无法通过公共服务来获得保障,而是必须为此付出更多的私人成本。这使得原本就比较悬殊的城乡收入水平差距更是雪上加霜。也就是说,如果公共服务的供给长期处于非均等化状态,那么它不仅无法实现对收入分配的正向调节作用,反而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一、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收入分配——一个理论综述
关于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对收入分配所造成的影响,学界普遍认为突出表现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益发扩大。唐海生[2]认为,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是造成我国贫富差距拉大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缺位,使得公众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不仅没有得到满足,反而拉大了各收入阶层的贫富差距。王瑞芬[3]、丁凯和张文礼[4]、王达梅也分别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角度出发,认为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责任不到位,导致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和公共教育等公共服务供给的整体不足和严重不均等,成为拉大城乡贫富差距的一个重要因素。江明融[5]认为我国城市偏向型的非均衡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给城乡居民的收入带来了负面效应,由于不合理的公共产品成本分担制度,直接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刘乐山、何炼成[6]则从公共服务供给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关系入手,分析了城乡居民公共服务供给的非均等化对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城乡居民人力资本积累和生产效率,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所产生的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