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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下的枢纽型组织构建:以共青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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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1]

枢纽型组织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新生组织形态,也是社会组织迅猛发展的必然结果。构建枢纽型组织是共青团自身发展和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各省市共青团组织构建枢纽型组织的实践观察,探讨分析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的内涵、意义和发展路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发展,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迁。在社会发展中,新生组织元素日益强大,社会组织尤其是自组织呈爆发式增长。青年作为组织发展的重要动力,“自组织化”生存状态明显体现。基于对社会的整合和社会组织的凝聚,枢纽型组织应运而生。本文基于对共青团组织构建枢纽型组织的实践观察,探讨分析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的内涵、意义和发展路径。

一、何为“枢纽”:枢纽型组织的含义、类型、特性和功能

(一)含义

“枢纽”一词常被用于交通领域,有交通枢纽、水利枢纽之说。从字源本义上说,枢纽是指门户开合之枢与提系器物之纽,引申为事物的关键之处,事物之间联系的中心环节。将“枢纽”一词用于组织系统中,主要是指某一组织在同类组织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1.各地的表述

关于枢纽型组织,目前中央层面没有给出官方定义,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方在探索构建枢纽型组织中进行过界定。目前可查到的最早对枢纽型组织进行界定的是北京。北京市在《关于构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暂行办法》中提到:所谓“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指由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在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经市政府授权承担业务主管职能的市级联合性社会组织。广东省在《关于构建广东省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方案》中,将枢纽型社会组织界定为: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指通过政府部门认定的,在现有社会组织体系中处于枢纽地位,通过健全的组织系统和有效的服务支持,加强统筹协调与纽带联系,实现同类型、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协调指导、合作发展、自治自律、集约服务、党团管理的联合性社会组织。在各地探索构建枢纽型组织的过程中,对于枢纽型组织的表述也不尽相同,“枢纽型社会组织”、“枢纽型组织”、“枢纽型组织工作体系”等表述都有出现。原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在2012年全团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过“枢纽型青年组织体系”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