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汉语普通话与汉语方言
一、汉语与普通话的形成
汉语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是汉民族内部共同使用的语言。汉民族共同语的形成,历史悠久。最早使用“汉语”这一称呼是从晋代的《世说新语》开始的。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汉民族分布于全国各地。由于山川阻隔和社会历史原因,远在远古时代汉语就有了地域的变体——方言。我国学界把现代汉语分成七大方言区:北方方言区、吴方言区、湘方言区、赣方言区、客家方言区、闽方言区、粤方言区。近十年来,有学者主张把汉语方言划分为十区,即把北方方言中山西部分地区及其邻近陕西、河南、内蒙古、河北部分有入声字的地区独立成“晋语”区;而将皖南一代徽州方言列为“徽语”区,将广西北部和南部的“平话”单列为“平话”区等。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是在北方话为代表的北方方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普通话”一词最早见于书面是1906年朱文雄的《江苏新字母》一书中。他提出了“各省通行之话”即为普通话。此后,鲁迅、瞿秋白、陈望道等也先后在他们的著作中提到过“普通话”。但是他们所说的“普通话”只是指与文言和方言土语相对的各省之间的通用语,没有严格的规范和标准。直到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才给普通话下了一个科学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作为语法规范。
这一标准包括了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世界各民族语言的标准音,一般都是以某一地方的方言的语音系统作为标准,普通话也不例外,近一千多年以来,北京一直是中华民族政治、文化和经济的中心,因此,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普通话语音以北京语音的音系为标准,但不包括北京话里的一些土语土音。对北京话里有分歧的读音,应以《审音表》和《现代汉语词典》公布的规范读音为准。在词汇方面,“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指的是普通话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北方话的词汇就是普通话词汇的基础和基本来源。北方话区域包括长江以北地区、长江南岸部分沿江地区、湖北大部分地区等,由于使用人口多,通行地域广,因此内部也存在分歧和差异,一些特别具有地方色彩的词语和过于粗俗的词语都没有列入普通话的范畴,普通话从别的方言汲取了许多有生命力的词语,因而普通话的词汇远比北方方言的词汇丰富得多。“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作为语法规范”指的是普通话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标准。“现代白话文著作”指“五四”以来形成的以口语为基础的书面著作,不包括古代和近代的白话文。“典范的”指这种书面语要经过提炼加工合乎现代汉语发展规律,而不是未经加工的原始形态的口头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