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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师口语训练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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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口语是教师日常的工作语言,包括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使用的教育口语、教学用语和交际用语。教师口语是用现代汉语普通话作为语言形式,传递教师的教育理念和专业思想。1991年国家教委发文,规定各级各类师范院校都要开设普通话课程。次年,在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语委关于语言文字工作请示的通知》把这门课程定为教师口语课。1993年5月22日,国家教委颁布实施了《师范院校教师口语课程标准(试行)》,关于这个标准,孟吉平先生在《语言文字应用》上发表《关于“师范院校‘教师口语’课程标准”的说明》一文,阐明该课程的性质与任务,明确指出:“教师口语是研究教师口语运用规律的一门应用语言学科,是在理论指导下培养学生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运用口语能力的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本课程是培养师范类各专业学生教师职业技能的必修课。”教师口语课是培养教师良好语言素质的需要。口语表达与一个人的人文素养、道德修养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作为未来的教师,师范生要想具备良好的语言素质,就应该加强口语训练。本课程以普通话为基础,口语训练遵循由易到难的循序渐进原则,设计了从朗读等一般的口语训练,再到教师口语表达训练的过程,旨在达到逐步提高的目的。

口语表达的训练,普通话是基础,因此首先要把普通话练好。练好普通话必须兼顾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如果语音比较正确,但用了方言中特殊的语法、特殊的词语,那么别人仍然不能理解。语法和词汇的学习可以通过书面进行,而语音的学习必须通过口、耳训练来提高。

汉语方言的分歧突出表现在语音方面,不但各大方言区的语音系统差别很大,就是同一地区、同一方言内部也常在语音方面有明显差异。这些差异是造成交际困难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大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的标准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