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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意志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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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论述自然要引到意志自由的问题,即意志是自由的,还是被决定的?在我们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懂得我们所讨论的术语的含义。

“意志”一词可以表示自我对待自己的观念的态度,构成决定的因素、命令或禁止,这是狭义的意志。[6]我们也可以用“意志”这个词表示意识的冲动性质、行动倾向、灵魂的自我决定能力[7],即所谓精神的力量。无论我是注意一个响亮的噪声还是强迫自己集中精力听课,我都诉诸精神的力量,我是处在一个广义的意志过程中。这种精神的力量出现在所有的意识状态中,每一意识状态都具有冲动的性质。

“自由”一词可以表示不受外力阻挠。某一民族或某一个人不受外力阻挠时是自由的,我能做我愿意做的,那么我是自由的,也就是说,我的行动是我自己意识的表现,是我的意志的流露,而不是什么我以外意志的表现。这就是普通人通常所说的“自由”一词的含义。人能自由地做他想做的事情,这就意味着他的意志并不受到阻碍,在这个意义上,人的自由的存在是毫无疑问的。我能自由地起立或坐下,自由地教书或不教,这都随我的意。我意欲站起就能站起,我意欲坐下就能坐下。

但我也可以用“自由”一词表示其他意义,自由可以意味着一种无前因的、非先定的、无须任何前提、自我引起的东西,一个自因。我们说,上帝就是一个自因,它不为任何它之外的东西所决定。

如果我们把自由的后一种意义运用于狭义的意志,那么,自由意志就意味着:意志是无前因、不为任何前提决定的。我做A这个动作而不做B这个动作,我之所以同意A不是被任何我外部或内部的东西决定的。我,作为意志,绝对地决定赞成或反对某个行动而无须任何别的影响。所以我不但行动可以随我的意,而且意志也可以随我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