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理学的事实
我们已经考察了历史上解释道德意识的各种尝试,现在让我们自己来做出一些结论。在我看来,如果我们要取得成功,无论如何必须彻底理解我们所考虑的事实是什么。我们必须首先分析与本题有关的心理过程,然后再寻求对它们的解释。我觉得,我们考察过的许多著作家之所以提出了错误的解释,大都是由于他们忽视了心理学。坚持我们必须通过心理学来研究我们的现象,直接意味着我们必须知道我们所谈论的是什么。如果伦理学要取得成果,它必须像别的科学一样,分析那些迫切需要它来解释的事实。对伦理学的形而上学的思辨必须在心理学之后进行。[2]
前面讲过,我们不仅判断别人,也判断自己,我们赞成或反对某些动机和行为,称它们为正当的或不正当的。我们说,应当实行某些类型的行为,避免另一些类型的行为。一个想逃避债务的破产者,把一部分财产转移给他的一个朋友,并自认这些东西以后都还要还给他,但当这个时候来临时,这个朋友却拒不归还。对这两种行为,我都不表示赞成,我说他们做错了,他们不应当这样做。冉阿让(雨果的《悲惨世界》中被释放的苦役犯)当别人都拒绝给他住处以后,在一个善良的牧师家里找到了安身的地方,但是,他却用盗窃来报答他的恩人。这个牧师原谅了他,甚至扯了个谎以帮他免除惩罚。我们说,这个犯人做错了,这个牧师做得对。冉阿让被这位善良老人的仁爱之情感动了,从那以后,他开始隐姓埋名,过一种对人有利亦受人尊重的生活。但是有一天,他听到逮捕了一位“冉阿让”的消息,现在他怎么办呢?在他心里,一个声音告诉他让这事自然发展,自己不要放弃在这么多痛苦和犯罪之后,好不容易才取得的地位,而且数以千计的人的幸福还依靠着他的留任呢;但是另一个声音(我们可以称之为良心)责备他的这些想法,有力地督促他采取正直的行动,放弃自己的利益。在可怕的内心斗争之后,最后良心胜利了,冉阿让回到了苦役犯之中。于是,冲突停止了,道德的要求得到了满足,他内心中一片宁静。我们说,假如他允许假冉阿让代替他受罚,他就要承受悔恨和良心的极度痛苦,就要回首自己的行为,痛切地感到公正凌驾于邪恶之上的权威。我们怀着深深的怜悯哀叹着冉阿让遭到的不幸,但尽管有这全部的悲悯之情,我们还是只能希望他采取这样的行动。我们的道德赞同上升为道德热情,在这种道德热情里,我们对道德准则的尊重和热爱达到高峰,我们卑微地屈身在正义准则之前,就像屈身在一个更高的权力之前一样,我们将会说道:我将实行你的意志,而不是我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