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良心也进行判断,也具有认识的或理性的特征。让我们看看我们是怎样做出道德判断的。我们知觉或思考一个行动,引起了义务的感情和赞成的感情。我们用语言表示这些感情说:这个行动是正当的,应当这样行动。这样就做出了一个道德判断。在此,这个判断是建立在感情上的。当我宣称一个行动正当与否时,我正在表示我对于它的感情。当我说一个物体是美丽的时候,我实际上是说它引起了我的某种感情(美感),我声称随地吐痰是粗鄙的,我也是在表示这个动作在我心里引起的一种厌恶的感情。假如这些被称作道德行为、美的事物和粗鄙动作的东西不激起我的这些特有的感情,我就不可能像我刚才那样做出判断。
一些哲学家强调良心的认识成分,所以把良心称为道德判断的能力。对他们来说,良心不是一种情感的能力,而是一种认识的能力、一种发现真理的能力、一种我们用以领悟道德真理的特殊能力。但是我们说,首先,这不是良心唯一的功能,我们绝不能忽略良心所包含的特别的感情成分和冲动成分;其次,我们做出道德判断的能力和做出其他判断的能力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同。区别仅仅在于判断的对象和产生判断的精神背景(感情和冲动)不同。判断就是判断,不管它是用于道德、审美还是礼仪。判断是一种包含分析和综合的基本心灵活动,当我说这所房子是红色的时候,我是在分析我看到的一个物体,选出它的一个特殊性质做出论断,而这所房子本身是一个具体的整体,我只是把它们分开用以判断而已。当我说这个行动不正当时,我实际上是在这个行动之外分析它在我心中引起的感情,叙述它对我的意识所产生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