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有些民族的一些道德法典的实际目的,也许不是真正的道德目的,他们的道德也许不是真正的道德。我们说,很对。但我们的目的并不是给世界一部新的道德法典,而是解释已经存在的道德法典。科学伦理学的任务是研究现存的道德,探讨人们觉得是道德的那些行为规则,发现产生这些规则的原则。如果我们找到了人们一致默认的这样一个原则,我们将理解道德的起源,我们将能够看清人们在盲目地试图应用这原则时的粗制滥造之处,我们将能够更理智地区分正当与不正当。在我们发现了那一直在朦胧中引导人类命运的理想之后,我们,作为现代的人将自问:我们的行为是否真的在实现这个目的。假如没有一个衡量行为的原则或标准,我们就不可能为人类社会制定道德规范,也不可能评价现存的道德法典。如果我们把良心,即自己个人的良心作为标准,我们就必然会专断和固执己见,并必须给别的良心以同样的权利。除非我们能以一个大家都默认的原则来证明我们的规范,我们才可能得到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