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布兰和沙甫慈伯利爵士都认为最高的善是幸福,但不是个人的幸福,而是公共的福利,因此他们所说的幸福在此的意思不是指快乐而是指完善。[37]昆布兰说:“竭尽所能地推进理性动物的整体利益的努力,也就是尽我们的力量推进每个部分的利益,我们自己的幸福就是包含在那部分之中的。而相反的行动则会产生相反的效果,所以别人的不幸也是我们自己的不幸。”[38]“每个理性动物对他的所有其他同类表现的最大仁爱构成个人和全体的最大幸福(就他们依靠自己的力量而言)。这种仁爱对于他们的幸福是必需的,因此公共福利应成为最高的法律。”再者,“每一个体的幸福都来自整体的最好状态,就像一个动物的各个部分的营养依靠那散布全身的全部血液的营养一样。”由于公共的福利是目的,“那最直接地产生这种效果的行动……自然被称作‘正确的’,因为,这跟任意两点间所画出的线中直线距离最短是相似的道理。……但这规则本身被称为正确的,是因为它指出了达到目的的最短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