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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民俗的式微——以民间叙事文学为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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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各种禁忌事象都处于一个自在的演进过程之中。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禁忌成为约束人们言行的主要“习惯法”。进入文明社会之后,有些禁忌因不合时宜而渐渐失去其原有的生存土壤。另外,禁忌的本质是虚妄的,即违禁并不会遭到事实上的惩罚。当某一禁忌的虚妄为大家所识破和认定,那么这一禁忌便到了末日,不再具有“魔鬼的力量”,不再为人们所惧怕,并渐成为历史的沉积。

然而,有些禁忌的生命力并不是戛然而止的。当一部分人对某一禁忌事象已极度藐视的时候,另一部分人仍身陷其中不能自拔。那么,这一苟延残喘的禁忌事象便因同时得到两部分人的关注而很可能被拽入民间叙事文本之中,成为被嘲讽的对象。民间叙事文学禀赋激活禁忌习俗的功能,同时它也不会对“穷途末路”的禁忌习俗不闻不问,甚至网开一面。既然一种禁忌失去了其应有的生存价值,那么民间叙事文学就有义务“落井下石”,加快其“寿终正寝”的速度。

一、禁忌守护者的愚蠢表演

一般而言,在传统与反传统的对抗中,孰胜孰败难定,但就禁忌而言,禁忌的维护者则注定败北,因为他们寻觅不到任何必然发生的事实依据。他们是在为恪守而恪守,理由则是拥有传承惯性力量的传统。每一项禁忌风俗都自行构筑了一个开放式的禁忌“场域”。早已从某一禁忌“场域”的禁锢中挣脱出来的禁忌的破坏者以及已知晓此禁忌但并未为“场域”所困的“场域”外人士则可以一身轻松地注视着此禁忌的守护者固执而又愚蠢的表演,并发出智者的嘲笑。

避讳,是禁忌的一种,即在日常生活中对尊长不得直称其名或说出与名字同音的字。宋代周密《齐东野语》卷四“避讳”一节记载,宋朝宣和年间,有一人名叫徐申干,任常州知府,自讳其名。州属某邑的一位县宰一日来禀报,说某事已经三次申报州府,未见施行。因话里有一个申字,于是徐申干暴跳如雷,大声呵斥说:“作为县宰你难道不知道上级知州的名字吗?是不是想故意侮辱我?”谁知这位县宰是一位不怕死的人,他马上大声回答说:“如果这事申报州府而不予答复,我再申报监司,如仍不见批复,我再申报户部,申报尚书台,申报中书省。申来申去,直到身死,我才罢休。”[1]他不管犯不犯讳,雄赳赳地说了一连串的申字,然后长揖而去。表面上,故事说的是下级不畏上级的强暴,却隐含着深刻的传统与反传统的对峙。当一种传统文化被某些人利用为私欲的目的,成为提升个人社会名望和地位的媒介时,便会遭到另一群人的鄙视和嘲讽。这一文化现象便时常处于社会矛盾的焦点,为转化和建构故事中的矛盾冲突提供大量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