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与道德之关系在人类社会最早的民俗——禁忌中,隐藏着道德的胚胎。禁忌作为原始人的信仰表征,它不依靠经验就先天地把某事、某物或某人说成是危险的。但是,“事实上,那些东西在某种意义上并不是危险的,把它们看作危险物的信仰是不合理的。然而,如果那时不存在那种信仰,那么也就没有现在的道德……”[1]所谓道德,是以善恶分析为基础,借助于社会舆论,通过个体良心和自由意志来制约其行为的规范类型。从词源上考察,英语中的“moral”(道德)一词,源于拉丁语中的“mores”,而“morest”即有民俗、惯习的含义。最初的道德与民俗,尤其是禁忌民俗的联系,由此可见一斑。不能否认,禁忌民俗中包含一定的道德成分,两者之间有着较深的关系。以下从三个方面对此展开论述。
一、禁忌的道德教化功能
禁忌的基本叙述模式是不要做什么,否则,就要受到惩罚。这与民间善恶报应及佛教的因果观念十分切合。在整个社会控制管理系统中,禁忌和一些道德规范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是“禁止”的行为。在任何一个社会,要求得稳定和安全,首先是要确定和告诫人们“不能做什么”,在这一前提下进一步宣扬该有的行为。因此,禁忌常被作为道德教化之用,以增强制止胡作非为的威慑力。而禁忌要发挥其道德教化的效能,必须使其“故事化”。即在一个具有神圣性的场合,带着特定的意图,用特定的方式,讲述含有某种教化意味的似乎是曾经发生过的某一事件。一些小孩因做“坏事”而受“神罚”的故事,常是父母们训导其子女的绝妙教材。人们祖以传父,父以传子,子以传孙;由家庭而邻里,由邻里而社会,所闻莫非“违禁”,所睹无不“受惩”,“坏事”尽披禁忌的外衣。在中国历史上,禁忌事例在劝导民众弃恶扬善、笃守伦理纲常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