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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规范功能的历史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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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承认民俗对所有人的言行和思想具有控制力量,是一种规范和规范的依据。列维-斯特劳斯说:“我们的行动和思想都依照习惯,稍稍偏离风俗,就会遇到非常大的阻难,其原因更多在于惯性,而不是出于要维持某种明确效用的有意识考虑或者需要。”民俗规范力量的持久延续,也许从中可以得到启迪。一些传统民俗在今天社会中还有力量,或者说,现代人有时不得不随俗,主要是受到民俗规范力量的惯性冲击。正如站在公共汽车里,遇到紧急刹车,不得不随之趔趄一下,但并不一定赞成这样的行动一样。传统民俗的规范力量对社会较多的人来说,更多是无清晰意识效应的惯性,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力量。

然而,人们考察这种规范力量往往局限于当下的视野,而无视历史的变化。事实上,民俗规范力量的呈现的确有时代的差异。人们时常也会讨论这样的问题:现在社会的民俗规范功能与远古社会相比,是不是越来越减弱了,答案是难于确定的。如果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俗的整体功能在不断衰弱的话,那么,终有一天,民俗的规范功能将丧失殆尽,民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而这肯定是不符合民俗发展的历史进程。尽管在人类进入了文明社会之后,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和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能力的增强,禁忌民俗已不再具有原先的在人类发展史上所起的作用,一些远古的禁忌在人们生活中渐渐地消逝了,但是形形色色的禁忌仍然渗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产生的契机更为五花八门。

人们之所以会对民俗失去往日的信心,主要是由当前民俗生存的景况造成的。以下是五个具体的原因,对它们的探寻,其实也是在梳理和把握民俗规范功能的历史与现实。

一、权力机构渗入民俗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