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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伤树血出与植物遭害体现的血崇拜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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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神受到伤害,反映了生产力发展、土地开发进程中人与自然——植物生态之间的严重矛盾冲突。伤树致使其血出,又与久远的血崇拜的结合,带有对生命被摧折的控诉,说明植物——树木受伤出血,往往是将树木比作动物,连带着预示着人类社会其他灾祸的出现,隐约意识到人与树木的某种共通的利害关系。树木出血,是以其超植物性超自然性的生命化人格化为前提的。人类学家指出:“这种超自然的生命已不再是树神,而成了森林之神。一旦树神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每株具体的树木,于是,按照人类早期思想给一切抽象材料都披上具体人形的总倾向,他就立即改变了形态而披上了人形。于是古典艺术中,神树总是按人的形态来描绘的。它们的森林特征则以树枝或同等明显的标志来表明。”[1]

汉末刘劭《风俗通义·怪神篇》载桂阳太守张叔高,遣客伐田中大树,有赤汁六七斗出,客惊怖归告,叔高怒曰:“树老赤汁,有何等血?”因自行斫之,血大流洒。叔高使先斫其枝,有一空处,见白头公大约身高四五尺,突然出来抗击叔高,叔高乃迎头回击。此故事在干宝《搜神记》的叙述中较为详细:

桂阳太守江夏张辽,字叔高,居鄢陵。田中有大树,十馀围,盖六亩,枝叶扶疏,蟠地不生谷草。遣客斫之,斧数下,树大血出。客惊怖,归白叔高。叔高怒曰:“树老汁赤,此何得怪!”因自斫之,血大流出。叔高更斫枝,有一空处,见白头老公长四五尺,突出趁叔高,叔高以刀逆斫,杀之,四五老公并死。左右皆惊怖伏地,叔高神虑恬然如旧。诸人徐视,似人非人,似兽非兽。此所谓木石之怪夔蝄蝄蜽者乎?其伐树年中,叔高作辟空侍御史、兖州刺史。[2]

树大有灵,基于汉魏六朝普遍盛行的“物老成精”观念。这里的砍伐大树,可能与其占地过大,导致周围“不生谷草”有关,故事中的叔高杀死树精后,不仅精神矍铄依旧,还升官发达,“伐树年中,叔高作辟空侍御史、兖州刺史”。还有的伐树出事的起因,则是因为大树自身符合建筑材料要求被砍伐。《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建安二十五年武帝崩,裴注引《世语》:“太祖自汉中至洛阳,起建始殿,伐濯龙祠而树血出。”下引《曹瞒传》异文:“王使工苏越徙美梨,掘之,根伤尽出血。越白状,王躬自视而恶之,以为不祥。还遂寝疾。”此又见范晔《后汉书·五行志》注引《魏志》等。《搜神记》还收载其他树神传说多则,其中树神为人头狗身怪的故事非常生动,其道行有限,基本上属于被迫害的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