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类思维的自然史:从人猿到社会人的心智进化之路

视角性:彼此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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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灵长类和其他哺乳类认知上最明显的区别是,他们复杂的社会认知技能,这一观点现在已被广泛接受。例如,邓巴(Dunbar,1998)向我们表明了与灵长类大脑体积相关性最强的不是它们的物理生态,而是社会群体规模(作为社会复杂性的指示)。但灵长类的特殊社会认知技能(如它们的马基雅弗利智力)主要针对竞争,在竞争中,它们会记录群体中所有的各种各样的支配关系及依附关系,因为这可能影响针对食物和配偶的竞争。

这样,问题就出现了:我们这里所指出的人类的特殊认知和思维技能是否可能源于竞争?从演化功能水平上来说[终极原因(ultimate causation)],根据定义,这几乎可以认为是真实的,因为比其他个体有更多的后代就是演化成功的定义。但从近因水平(proximate mechanism)上来说,我们认为视角性认知表征、社会递归推理和社会性自我监控可能不是直接从竞争背景中产生的。确实,在理论上,个体通过读心(mind reading)中的一种军备竞赛应对竞争情境。在竞争中,个体会意识到我和我的竞争者同时都会把注意力放在同一资源上(是联合意图吗?),之后试图通过思考对方针对自己的思考会思考什么来胜过对方。但是我们必然不能完全从竞争中获得的是人类从事合作交流的独特形式。不像其他灵长类,人类实际上会用他们的交流行为去鼓励他人辨别自己的想法。因此,人类为了确定他人的目标和兴趣会考虑他人的视角,以便自己能告诉他们一些对其有帮助的事,那些接收者想要这些有帮助的信息,所以他们会全力帮助交流者理解他们的目标和利益,同时他们也希望交流者能理解他们的知识和期望,以便对方能够以一种可理解的方式表达行为。因此,人类,而不是其他灵长类动物,会在交流中合作,以使他人更易从自己的角度考虑,抑或在想要的时候甚至可以对其操控。一个类似合作过程的尤具启发性的例子涉及人类独特的身体特征。在超过200种的灵长类物种中,只有人类的眼睛方向是高度可视的(源于高度可视的巩膜)(Kobayashi & Koshima,2001),也只有人类使用这个信息,因此,当在多种对比头和眼睛方向的条件中测试时,12个月大的人类婴儿倾向于追随其他个体眼睛的方向胜于头的方向,而类人猿则只倾向于追随其他个体头的方向(Tomasello,2007b)。如果人类要具有演化来的显而易见的注视方向线索,个体必须已经具有为他人“广播”眼睛方向的一些优势。这表明在个体依赖于他人的主要合作情境中,信息会被合作性和帮助性地使用,而非竞争性和剥削性地被使用。重点在于,人类的交流行为以同一种方式服务于广播个体的内在状态,所以这也暗示了同样类型的合作(例如,“我想要一些水果”这样的合作性请求是内部愿望状态的广播;“那里有一些水果”这样的告知性表达是帮助性信息的公开提供)。这类交流在非基础性合作的环境中从来不可能是适应性稳定的,所以联合意图这样完全的类人技能永远不能从单独的竞争环境中演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