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据教育部统计,2011年全国报考硕士研究生人数达到151.1万人,超过2001年报考总数的3倍,达到历史最高点[1]。面对人数逐年攀升的考研学子,如何提高研究生选拔的有效性,一方面使真正有潜力的学生获得进一步深造的机会,成长为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材;另一方面确保有限的教育资源应用于最适合的群体,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成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面临的一个紧迫任务。
研究生选拔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选拔方式的有效性。目前,研究生选拔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旨在评估影响研究生成功的认知因素;另一类则旨在评估影响研究生绩效的非认知因素[2-4]。对申请人的认知因素进行评估,确保录取的研究生有充分的认知能力和知识基础以胜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这一点在研究生选拔的实践与研究中早已被广泛认可[5-7]。同时,大量研究表明,人格、态度和动机等非认知因素对于研究生的成功也至关重要[8-10],因为它引导着个体在智力活动和情境中的选择、努力程度及坚持性水平[11]。Kuncel等[12]基于来自多个学科的1753个独立样本(总样本量为82 659个)对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GRE)的预测效度进行了元分析,最终得出结论:要提高研究生选拔的效度只有通过在认知变量的基础上引入非认知变量,仅仅停留在对认知因素的考查上很难实现研究生教育选拔的目标。概括而言,目前研究者已达成共识,研究生选拔的过程应该既包括对申请人认知特征的测量,也包括对其非认知特征的评估[13-15]。
与上述研究结论相一致,我国的研究生选拔也是从认知和非认知因素两个方面对申请人予以考查。初试环节的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重在对考生认知因素的测评。就复试而言,教育部2006年发布了《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专业课笔试、实践能力考核以及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予以评估。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等;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人文素养以及举止、表达等[16]。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研究生复试既包括对考生专业知识等认知因素的进一步考查,也包括对其道德品质等非认知因素的考查。《意见》规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已相当重要,其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研究生选拔的整体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