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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对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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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讲,谈判过程中我们和对方是竞争对手,而谈判成功后,我们和对方是合作伙伴。因此,在谈判之前,要认真选择谈判对象,并在谈判过程中不断地对对手进行仔细分析。

5.4.1 选择对手的原则

作为项目的主导方、发起方,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必须认真对待,而且应该在选择的若干个候选对象中进行挑选,这将更有利于合作。选择的原则如下。

(1)以项目分析和自身分析结果为依据。项目分析中的市场定位和需要的条件是完成该项目的总框架,而自身分析的结果是本身具备的条件。两者比较后可以确定选择合作伙伴的具体依据。

(2)对方必须是自愿参与该项目的合作,而不是迫于某种因素。所谓自愿合作就是对方从自身利益出发能够接受的合作,而在现实中有许多因素都会迫使对方作出有违于自愿的决策,其结果往往会对今后的合作带来许多消极的影响。

作为受约方,在接受邀请时也需要进行选择,对准备进行的合作内容和各种因素进行详细分析。其选择的原则如下。

(1)该项目可以为自身带来所期望的利益追求。即该项目在市场分析和项目分析中都显示出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2)对方的真诚可靠。对方是真心诚意地邀请我方参与合作,而不是另有所图。

从上述两个方面的选择原则来看,都涉及客观和主观两个需要重视的方面。

5.4.2 对手实力分析

实力分析是从客观上来评价对方。谈判对手在新的项目合作中能否满足项目开展的各种要求,当然主要体现在双方是否能达到全面的互补。在上面我们已经讨论过互补的概念,归纳起来要从以下两方面来分析。

1.互补情况

在项目进行中我方所有的能力和对方的能力是否能相互补充,达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