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谈判的复杂性使得价格谈判有多种策略,因而形成多种价格谈判的形式。通常可以按供需双方的态势来对价格谈判的形式进行分类。
1.一个卖方,多个买方
从供求关系上来看,某物品只有一个供方,却有多个买方来争取这笔交易,形势当然是对卖方有利,因此成交价是在多个买方之间进行竞争。市场中出现的拍卖方式就是这种情况下的价格谈判。在所有其他因素都已经被买卖双方相互了解,只剩下成交价格时,拍卖就发生了。拍卖过程从低价向高价竞拍,往往是退出价最高的买方将获得成交机会。为了防止暗箱操作和出现反悔,拍卖不仅有专门的拍卖中介机构,专门的拍卖师,而且常会有公证机关出面公证。
但也有出现流拍的现象,其基本原因就是,卖方的开价无法得到任何一个买方的认同。即卖方的退出价远高于买方的退出价,无人接盘。
采用拍卖方式交易的物品有许多,除了传统的工艺品、古董以外,现在较常见的有上市公司股权的拍卖,证券市场就体现了这样的功能。我国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使用也专门建立了拍卖的制度和组织,使稀缺的土地和矿产资源获得更大的效益。当前企业并购方式已经成为资本投资的最重要方式,对于一些准备出售的企业或生产要素,也有采用拍卖方式的,产权交易机构就有这样的功能。另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许多无形资产在交易时也常用拍卖的方式进行。
2.一个买方,多个卖方
从供求关系上来看,某种个性化的需求只有一个,而多个卖方有意愿来争取满足这种需求,形势当然是对买方有利,因此成交价在多个卖方之间竞争。招标就是在这种形态下发生的。一家招标,多家投标,最后在其他所有条件都满足的前提下,价格低的胜出。和拍卖不同,招标过程是在相互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每个投标者根据招标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投标书,然后,由评标组织进行评标。在满足其他要求的前提下,价格低的将获得机会。当然也有和“标底”最接近的获得机会,含义是相同的。为了防止暗箱操作和泄露标底,不仅有法律的明确规定确保招投标制度的履行,对参加投标的企业也有明确的资质要求,有专门的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招标运作服务,并有公证机关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