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指的价格谈判过程主要是针对一对一谈判的过程。应该说这是一个多次反复的过程,很少能一次完成,也没有一定的反复次数,而且和谈判的规模及双方的准备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图10-4描述了一次价格谈判的完整流程。
图10-4 价格谈判过程
10.5.1 价格谈判入口
谈判双方在其他方面已经进行过多次磋商,对交易商品的具体要求已经初步达成共识,一致同意进入价格谈判时,实际上双方已经做好了各方面的准备。买方发出询价信号,通常有口头的和书面的两种。口头询价经常出现在谈判现场,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开价(报价),卖方接受,并承诺多少时间内给出确切的开价。而书面的要求往往在谈判进行到一定时候,双方各自进行内部协商后,买方用书面方式询价,有时又称为“邀约”,这时不在谈判现场。卖方收到后用正规的方式通知买方,承诺开价的时间,并约定谈判日期,通知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由负责人用电话、网络方式告知。
10.5.2 开价和价格解释
开价,也称为报价,其形式有口头的和书面的两种。口头开价方式往往用在价格组成结构比较简单、数额不是很大的场合;书面开价方式用于价格组成结构比较复杂、数额比较大的情况下。
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编制报价单,在谈判前递交给买方,如果是口头的,也应该是以正式的口吻当面提出。然后,卖方对报价内容进行详细的解释,并回答买方的各种问题和疑问。
价格解释应以尽力让买方理解和同意为目的,从技术上解释这个方案的可靠性,从经济上解释其可行性,从运作上解释其合理性。在解释过程中密切注意买方的反应,注意对方对哪些问题不感兴趣,对哪些方面特别关注,有哪些疑惑,甚至可以摸清买方对哪些问题是“外行”,以给今后进一步谈判带来机会。卖方对于第二次报价的解释,更应该集中在买方评议中涉及的主题,讲述改变的途径、处理的方法、预期可达到的效果,从而排除买方的疑虑。注意,一旦报价,就不要轻易承诺降低价格。如需再次报价时应该进行仔细推敲和策划以后慎重提出,改变的结果应该是能“自圆其说”的。轻易承诺降价会造成对方的不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