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1 僵局发生的原因
从上一节我们看到了僵局发生的范围是很宽泛的,那么如何防止和应对?这就需要对其发生的原因进行研究分析,然后,采取积极的措施。结合经济学等学科的理论和实践,可以将僵局的种种现象归纳成一点,即谈判各方的期望利益不一致,而又没有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去争取使意见达成一致。首先,双方的利益追求存在着很大差别,谈判的难度客观存在;其次,没有进行交流和沟通,这种差异没有被各方所认识和理解,仍然按照原来的思路、计划进行谈判,冲突必然产生。如果在冲突中各方仍固执己见,不愿意改变自己的看法和方法,则冲突就演变成僵局。而这种固执己见是很容易形成的,在冲突中,不仅情绪会被激化,形成对立,而且会主观地认为对方在施用策略逼迫我方让步,如果我方轻易让步,则正中对方下怀。双方都持有如此情绪和思想的话,僵局的出现是必然的。从原来的利益角逐演变成情绪的较量和心理的较量,最严重的甚至出现过激行为,给双方造成很大损失。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将形成僵局的具体原因分成以下四种。
(1)预计不足,信息不对称。谈判前双方对需要合作的内容都没有全面分析,而造成对可能发生的冲突预计不足,尤其是没有充分估计到对方利益追求的具体方面和程度,当谈判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来这种问题时,缺乏应对的准备,显得束手无策,无从下手。另外,双方对同一个项目或事物持有不同的看法,有不同的目标追求或不同的处理手段,即信息不对称,谈判中触及该问题时,各抒己见,在得不到对方的认同时,争论就发生,如果进入情绪化就很容易引起僵局。
(2)过于乐观,期望过高。谈判前和谈判中,谈判人员对谈判的难度缺乏正确的认识,轻视谈判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也有的谈判者把对方看得太弱,认为其很容易对付,从而没有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一旦发生意想不到的情况,如对方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弱时,就很容易失去了理智。另外,其中的一方对谈判的结果期望过高,认为通过谈判似乎可以获得很高的利益,特别是当该方将谈判可能获得的利益水平已经向上级承诺,甚至已经向社会披露的情况下,当谈判进行到一定时候,发觉谈判已经不可能达到这样的结果时,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弥补其不足。此时,对方会感到其不讲道理、无理取闹,纠纷就会发生,僵局也就必然到来。这和第一种原因的不同点在于,只要有一方对谈判结果过于乐观、期望过高就会造成这种结果,而第一种原因是指双方都对本次谈判缺乏正确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