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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战与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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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们在南宋与金的关系中存有两种误解,一是总以为这一时期社会以战争为主。有人做过统计,从1117年(北宋徽宗政和七年)到1234年(南宋理宗端平元年)金朝灭亡的117年中,“其中,只有28年是战争时期,和平相处时期长达89年,也就是说,战争仅占整个时期的24%,而和平相处则在这一时期中占76%”。可见“宋金关系的主流不是战争,而是和平相处”。[1]若从1127年南宋建立算起,和平共处时间所占比例更大。二是总以为只有主战是正确的,其他是错误的。所以,南宋时期战与非战的问题值得人们深入探究。联系明州史氏家族一门三相对于战争的态度比较相近,成为人们的关注点。说明关心10到13世纪,中国大地上发生过一系列战争,是南宋政治的一个特点。如何评价中原王朝与北方游牧民族政权之间时战时和、时分时合的问题,也含括着人们的政治抉择。

[1] 赵永春:《金宋关系史》,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