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发现,如何看待战与非战是南宋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难点。在如何评定南宋的战与非战议题上还存有几个问题:
一是有人常把宋朝作为中国,而把以契丹人、女真人与蒙古人所建立的政权当作外人。
二是认为当时宋金关系中,宋是主体,金是客体,宋朝是中心,金朝是从属,换言之,宋是统一的象征,金朝处于宋朝的附庸地位。事实正好相反,尤其在南宋时期,随着一系列“条约”的签订,金朝始终处在宗主地位,而宋朝则是处于被动的“下国”地位。在战争中金朝则始终处在主动位置:“彼战则战,彼和则和。”[1]“绍兴和议”是南宋时期影响最大的一个条约:南宋向金称臣,世世代代子孙要谨守臣节;每年巨额的岁币银;宋朝皇帝接金朝国书需起立,而金则不需要,说明宋朝处于屈从地位。
三是认为在宋金关系中以战争为主,尤其是经过文艺作品的渲染,更把金人描绘成十恶不赦的、无恶不作的杀人魔王,让人误认为金人特别坏。事实是在宋金关系中双方以和平为主,以战争为次。女真人中有主战的,也有主和的,有些将领统率下的部队纪律也是严明的。
四是认为宋金战争中主战是正确的,主和、主守都是错误的。这种以主战为是,主和、主守为非的思路来评价人物,自然就形成了抗战派是爱国的民族英雄、其他就是卖国的消极退让的投降派这一不科学的结论与标准。
那么,应该怎样评定?
必须强调动机与效果的统一。
所谓过程性评价实际是对战争行为的动机、经过和效果所作的综合的、浑然一体的评价。人的行为是受动机支配的,而动机又是由某种需要引起的。换言之,需要因目标而产生动机。旧目标实现,需要得到满足,便会寻找新目标,激发新的需要。人们只有不断的在需要——动机——满足——新需要——新动机的往复过程中,才能得到新的提高和新的动力。所以,动机对于人的行为至关重要,由错误的需要引起的错误的动机往往会带来错误的结果。因此必须强调动机、经过和效果的三位一体的统一,既重视动机,又重视经过,更重视对于结果的全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