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学上的“民俗”概念,自1846年由汤姆斯(Willan Thomas)创用以来,160多年间,已不知涌现了多少位“民俗学之父”。但连当代最好的民俗学者、芬兰民俗学家劳里·航克都承认,真正意义上的民俗学,也就是拥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原则和特殊研究领域的民俗学,是从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才开始的。这一时期,发生民俗学的各国的社会、政治、历史也都发生了不同以往的重要变化。按照这种分期法,包括国际上公认的芬兰“民俗学之父”科隆父子等在内,世界上许多伟大的民俗学开拓者,都只能列为学术先驱,而现代民俗学者所说的“民俗学之父”应该从德国的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和日本的柳田国南算起。
一、民俗与民族
在老一代民俗学者中,民俗学中的“民俗”的概念是与“民族”的概念联系在一起的,这在大多数国家都有同样的情况。经过他们的学术奋斗,民俗学在自身建设的过程中,积极参与国家民族建设,使民俗学获得了显著的社会地位。在“民俗”与“民族”的概念之间起联系纽带作用的,是对两者互相使用的观点和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在这一阶段中,赫尔德等民俗学之父的理论活动特征有二:一是把“民众”的概念界定为以新民族国家为蓝图的、哲学上的和理想主义的含义,赞美歌是探索民众精神的取之不尽的源泉,使“民众”成为“民族”的代名词;二是呼吁抢救民众文化,主要是农民和其他下层阶级所享用的文化,搜集他们所记忆的口头资料,并将之作为民族文化的整体财产加以保存和研究。在赫尔德身后,格林兄弟继承了他的工作,创造了一种后来影响到全欧洲的民间故事收集方法[1]。但这种理论思维的另一面是拒绝外来影响,认为外来影响能摧毁民族文化的完整性,让民众陷入不幸福、不自由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