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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比较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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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田野作业资料的常见方法是比较叙述法。在学术史上,运用这种方法,是多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不独田野作业。在田野作业方面,也有人类学等其他学科使用这种方法。人类学者运用比较叙述法创造了许多理论成果,为民俗学所借鉴和使用。民俗学者使用比较叙述法,与前面提到的钟敬文一国民俗学理论有关,它强调在一国多民族中,开展对多民族民俗资料的比较叙述和文化分析。在现代田野作业中运用比较叙述的方法分析田野作业资料,能产生许多理论收获。

一、比较叙述的定义

比较叙述,又称可控比较法(controlled comparision),是根据民俗志的文化脉络和田野作业者的研究目标,在可封闭资料的范围内,所进行的一种建立资料文本的学术活动。

田野工作者在得到一定数量的田野资料后,通过对比平行的文化事象,对资料的地方人文特征进行描述,或者通过比较非平行的,或者交叉的文化事象,对地方人文现象的性质进行描述,所要达到的目标是检验视角和再检验视角。

二、超越背景的比较叙述

20世纪90年代初欧达伟和我在河北定县调查乡村秧歌戏时,设定了“民众理想剧场化”的观察视角。经过初步的田野作业发现,河北农民的确存在着在小戏里寄托欢乐梦想的观念,代表剧目如《杨二舍化缘》《蒋士幢休妻》《王明月休妻》《刘玉兰上庙》《打鸟》和《双锁柜》等。我们搜集了有关这些小戏的民间口头传说资料、村民观众访谈资料、民间宝卷资料和秧歌戏的表演资料和重要艺人生活传记资料等,发现戏中所涉及的“离婚”问题,不过是一种表达理想家庭观的说法,能透露农民心目中的幸福美满家庭的观念模式,实际上,当时定县社会的离婚案是很少的,还远不足以达到可以提供演戏素材的程度。我们把这些定县秧歌与华北其他省份的小戏剧目做比较,又与县内流传的传说和宝卷等其他种类的材料做比较,又发现,外来剧目、历史剧和华北地区明清以来的民间宗教信仰与秧歌戏是交互影响的,这说明农民的理想观是共享的,范围可覆盖河北、河南、山西、山东等华北诸省。小戏的长年表演则是被稳定接受的表达形式,它的这一生存形态正好验证了我们的视角。但是,后来又得知,原来的假设还存在问题,例如,我们通过对《耳环记》《老少换》等群众喜欢的一批剧目调查时发现,对民间小戏的理想剧场的认识又是不完全准确的,像在后一批小戏中提到另一问题:婚姻双方的年龄相配——这一引发这些剧目的剧情转变的关键情节,在当地民俗中就有依据,而不是理想化的说法。敏感地发现这一问题,他发现报年龄的情节与西方文化不符,他就以为男女报年龄订婚的做法是一种理想剧场的效果,当地人倒以为这是事实,不是虚拟的戏词。这样,经过中西文化的比较,我们找到了问题点,意识到要在这里进行超越两种文化背景的比较叙述,所以就对这类秧歌资料的民俗含义,做了重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