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浪漫主义文学在自由精神的鼓舞下,张扬个性,肯定自我,揭示了人的丰富而纤弱的情感世界,塑造了充满扩张欲望的“自我”,表达了现代人要求摆脱传统文明束缚的强烈的个性主义愿望,使欧美文学中“人”的形象拥有了更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主体意识。
现实主义文学成形于19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确立与发展时期。相比于18世纪,19世纪更是科学主义空前兴盛的时代,此时,人们有三个坚定的信念:人是理性的动物;人凭借科学与理性可以把握自然与世界的秩序;人可以征服自然,改造社会。从文化史的角度看,崇尚写实的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正是这种科学主义思潮的产物。与浪漫主义文学相反,现实主义作家延续着启蒙哲学的理性主义思想,并接纳与借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与理念进行文学创作,形成了普遍遵循的“真实”“写实”原则。正是这种原则促使现实主义作家在客观“再现”与“反映”生活的过程中,普遍展开了对人的灵魂的空前真实、细致的剖析,从而改变着欧美文学“人”的观念。值得重视的是,科学对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的影响不仅仅表现在客观、真实的创作原则上,同时还表现在人文观念的更新上。
科学驱逐了神学意义上的上帝,张扬了人的知性能力,改变了人们的世界观,使西方人在探索、把握和征服自然的过程中节节胜利。他们看到了为人所主宰的世界的美好前景,他们感到人自己就是上帝。由此,他们又觉得,人类社会的事务也可以由自己凭借理性来安排,在自然和社会面前,人就是上帝。然而,神学的人格化上帝被驱逐后,人获得的解放不只是智性能力,还有感性意义上的原欲。既然上帝已远离人类,既然他设计的天堂与地狱并不真实,那么,人类无须为上帝而活着,无须有天堂与地狱的禁忌,而只需为自己而活着,为当下的幸福而活着。这就是个性的解放与自由!而更大的解放与自由还在于:上帝对人的尘世行为之善恶的“监控”撤离了,人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人的心灵的善恶只有人自己知道,人的行为的善恶只有他人知道。就人的生物性而言,强力或强权就是公理。当一种社会制度——特别是自由资本主义制度——对强者和强权者缺乏必要的和有力的制约时,“自由”的人们将面对的是弱肉强食的无休止的争斗,传统的善与恶的观念被混淆了。所以,在神学意义上的上帝退隐的时代,人除了需要理性地重构社会制度,还需要道德理性的规约。正因为处在这样一个上帝退隐的时代,现实主义作家们在看到了现实中人的动物性——原始情欲——空前张扬恣肆时,一方面在寻找着制度的规约,另一方面则是探寻着道德的规约。他们觉得人需要一个道德的“上帝”,它就是博爱;人的灵魂里没有这个“上帝”时,人性就走向了邪恶。现实主义作家总是通过他们的创作追寻着这个“上帝”,并无休止地质拷着人类的灵魂:接纳“上帝”,还是接纳邪恶?他们在严肃地审视与批判现实社会中描述着人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