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也就是中国社会的近代化过程。所谓近代化,就其深层的内涵而言,实指国人的心理结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等的近代化。国粹派的伦理思想,在自然人性论的基础上,不仅批判了主张纲常名教和“存天理,灭人欲”的封建旧伦理旧道德,而且极力提倡“群重己轻,舍私为公”的新道德,并强调通过共和革命的社会变革,为造就国民“完全人格”[1]和建立“人人自由,人人平等”新型的社会伦理关系,开辟道路。显然,国粹派的伦理思想,究其命意所在,既是要助益现实的共和革命,同时,也即是体现了对中国社会近代化的执著。
[1] 刘师培:《伦理教科书》,第1册,第31课,见《刘申叔先生遗书》,第64册,宁武南氏铅印本,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