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法治是我国刑事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不断健全,刑事司法不断完善,刑事法学理论不断丰富。作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司法的集中体现,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司法解释也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
一、基本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许多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涵盖面广,内容丰富。具体而言,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司法解释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解释主要涉及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认定和跨年龄犯罪处理三方面内容。
(1)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
刑事责任年龄标准要解决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确定依据问题。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第一,刑事责任年龄是指犯罪时的年龄。1995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2006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也作了类似规定。刑法上的未成年人犯罪,只能是指犯罪时行为人未成年,这是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犯罪行为之间内在联系的要求。[2]司法解释强调刑事责任年龄是犯罪时的年龄,是正确的。
第二,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实足年龄。这在1985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三)》、1995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06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都有明确规定。2006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以实足年龄计算,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①周岁应当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②1周岁以12个月计算,每满12个月即为满1周岁。③每满12个月即满1周岁应以日计算,而且是过了几周岁生日,从第2天起才认为已满几周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