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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东方传统文论中的文学本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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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传统文论同时也是世界文论史上对文学本质问题的最早理解,可以追溯到古埃及的“模仿说”。这是基于其原始宗教哲学的一种延伸。“在古代埃及的铭文中,可以看到最早在美学史上关于‘模仿’概念的阐释:在古王国时期孟菲斯的希拉孔波利斯的神话《创世纪》(公元前22世纪)中写道,人是太阳神‘自己的形象,来自他的身体的一部分’。”[1]这种观念认为,人本身是神的一部分,艺术创造就是“模仿”或“分有”,它从神那里得到启示,因此人只能模仿并再现神和神的世界,即便是现实世界的一切——从神的人间代理法老到草木山川、人间万象——也无不来自神的创造,它们同神本身一样不容侵犯。这样,艺术创造就被赋予了特别崇高的地位,“在埃及人那里,智慧和用文字与造型艺术把智慧固定下来的本领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2]。智慧即创造,创造即模仿,这种观念在后来的古希腊文化和艺术中也能听到回响,因此它也成了欧洲文学艺术本源论的间接源头。

东方传统文论中另一个关于文学本质论的源头是古印度的“大梵论”。“大梵”义近于“梵”“梵天”等,它属于印度《吠陀》及其衍生文献中最高的哲学范畴。“吠陀”是梵文“Veda”的音译,意为“知识”“启示”,一般指最早可以追溯至公元前15世纪的四部上古典籍[3],广义上还包括后来相继出现的解释这四部典籍的《吠陀本集》《梵书》《森林书》和《奥义书》[4],其主要内容涉及赞美诗、祈祷文、神话、咒语等。它们都是婆罗门教和现代印度教的基本经典。正如黑格尔所言:“在古代东方,宗教与哲学是没有分开的,宗教的内容依然保持着哲学的形式。……在波斯和印度的宗教里有许多很深邃、崇高、思辨的思想被说出了。”[5]可见,宗教和哲学繁杂纠结、信仰和理性矛盾统一正是东方上古文献的重要特征。埃及铭文如此,印度的吠陀经典也不例外。在这些典籍中,“大梵”被赋予最高的存在实体,它不生不灭,不增不减,无性无相:“大梵,遍是者也,至上之乐也。”(《摩诃那罗衍拿奥义书》)“彼(意指大梵)也,无手无足,无眼无耳,无舌,无身,不可摄持,无可演说。……彼,一而已,无第二者。如空,遍无不入。”(《商枳略奥义书》)同时,它还是万有之有,包容一切,创生一切:“汝为大梵,原是一而二,而为三。”(《阿他婆顶奥义书》)这跟中国道家“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四十二章)的宇宙发生学颇为接近。在这个意义上,文学和艺术当然也被大梵创生,它贯穿着《吠陀》的真谛,并以其特殊的形象再现喻示着梵天的无限和永恒:“圣歌无上言,宇宙万形色。源出《吠陀》语,永生自无极。”(《泰迪黎耶奥义书》)不仅宇宙万物莫不是由大梵创造,而且作为艺术的圣歌、颂诗等也都源自《吠陀》中的大梵。这就在一切美的世界中划分出了两个层次:本体美(“梵”)和现实美。而艺术美就作为对现实美的模仿而存在。而且,由于艺术美具有幻象、夸张、怪诞等特点,不能够准确而完满地再现吠陀真理,这三种美之间就呈现出了层级等差。[6]这种观点跟柏拉图对艺术本质的理解颇为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