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作为文学作品的创作者,其主体地位是非常重要的。个人因素在文学创作活动中起绝对性的作用,作品是作家的创造之物,可以说,是作家赋予了作品生命。中国文学传统中对于作家的先天禀赋颇为看重。在魏晋时期,文学创作与作家个性之间的联系成为谈论文学的一种特别重要的方式,如曹丕认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而且“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典论·论文》),这就是中国古代有名的“文气论”。所谓“气”,就是指人的天赋才情,这是作家与生俱来的东西,会影响作家的作品,并能使之与另一作家的作品区别开来。但中国文学传统并没有夸大先天禀赋的作用,而是认为作家的天赋必须要结合后天的学习,才可能产生真正优秀的作品。中国伟大的理论家刘勰一语道出了文学创作的先天和后天同等重要的秘密:“然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并情性所铄,陶染所凝,是以笔区云谲,文苑波诡者矣。”(《文心雕龙·体性》)据此,作家的“才”“气”是先天生成的,但“学”“习”却是后天的行为,是作家之可能成为作家所仰仗的必由路径,否则就如北宋王安石笔下的方仲永,如不“使学”则必然会“泯然众人”。由此可见,除了个性和天赋之外,一位作家要想写出优秀的作品,必须要与后天环境发生联系。
美国著名文学理论家韦勒克在其与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中将文学研究分为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他们将文学作品的具体存在形态、语言特点、文体研究、文学类型等直接与文本发生联系的层面归为内部研究,而将从创作者生平研究、心理研究、社会学研究、思想史研究等角度对文学作品进行的研究归为外部研究。这一著名的划分不仅为我们研究文学作品提供了基本视角,也为我们掌握作家的先天因素与后天条件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便利。外部环境,主要由如下要素构成:作家成长过程中由出身、学习、经历等构成的个人环境,作家所属的由民族文化传统、文学传统和文化实践所构成的文化环境,作家所处的地理、气候等自然环境,作家所处的由文艺风气、社会心理、文学机制等要素构成的社会环境。当然,我们不能将作家与外部环境归为某种机械而单一的联系,相反,应该看到作家同以上种种外部环境的关系呈现出错综复杂但又相互关联的特点。我们认为,无论是个人环境、文化环境、自然环境还是社会环境,一位成功的作家总是上述各要素合力塑造的结果。出于行文方便,本节将分别叙述作家与个人环境、文化环境、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