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样式繁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按表达方式,可分为抒情诗、叙事诗等;按结构形式,可分为乐府诗、旧体诗、新诗等。
1.抒情诗和叙事诗
抒情诗的表达方式是直接抒发诗人的思想感情,其特征是富于想象、充满感情、韵律优美。它重在表现诗人对现实生活的体验和感受,通过展示诗人的内心世界来反映社会生活,不要求完整的故事情节和饱满的人物形象。情歌、颂歌、哀歌、挽歌、牧歌等都属于这一类别。抒情诗自古以来就是中国诗歌的主流,《诗经》里的《国风》大部分都是抒情诗,《楚辞》也是典型的抒情诗,并为后世的诗歌树立了抒情的典范。唐诗、宋词也主要属于抒情诗,著名诗人李白、杜甫、柳永、苏轼等都以创作抒情诗为主。
叙事诗是以叙事为主要表达方式的诗歌,它一般具有比较完整的故事情节和鲜明饱满的人物形象,但它不同于小说,因为它具有抒情性、节奏感、韵律美等诗歌的特性。史诗、故事诗、诗体小说都属于这一类别。相比之下,西方更具有叙事诗传统,古希腊的《荷马史诗》为叙事诗的典范和西方文学的源头。我国古代也不乏叙事诗,如经典作品《琵琶行》《孔雀东南飞》《木兰诗》等。我国藏族的《格萨尔王传奇》也是典型的叙事史诗。
当然,叙述和抒情这两种表现手法也不能绝对割裂。抒情诗常常对某些生活片段加以叙述,但不能详尽铺陈;叙事诗也有抒情性,因为抒情是诗歌这种文学体裁的本质特性。
2.乐府诗、旧体诗和新诗
乐府产生于汉代,原来是汉武帝时设立的一个官署,它的职责是采集汉族民间歌谣或文人的诗来配乐,以备朝廷祭祀或宴会时演奏之用。它所收集整理的诗歌,后世就叫“乐府诗”,或简称“乐府”,并将其视为一种独立的诗体。乐府诗是继《诗经》《楚辞》之后而起的一种新诗体,后来有不入乐的诗歌也被称为“乐府”或“拟乐府”。从体制上说,乐府诗突破了《诗经》以四言为主的句式,往往是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间出,形成混合式的杂言,没有格律限制,相当于古代的自由诗。它是后世五言诗、七言诗的基础,也在形式上对后来的词、散曲两种诗体的产生具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