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理论新编(第4版)

三、抒情与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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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的文学理论中,修辞往往具有非常广泛的含义,它甚至可以指文学作品运用的一整套艺术技巧,就这一意义而言,它几乎与注重语言运用的文体学研究同义。狭义的修辞则是指具体的语言运用技巧,专指比喻、借代、反讽等一般所谓的辞格。

修辞是使用语言的一种技巧,抒情诗与修辞的关系非常密切。抒情诗使用大量的修辞性语言,从而使语言极富艺术感染力。单纯地说“我的爱人很美”,远非说“我的爱人是一朵红红的玫瑰”要来得更有感染力。同样,单纯地说“我很寂寞”,远非说“我的寂寞是一条蛇/静静地,没有言语”(冯至《蛇》)要来得更有表现力。修辞是诗歌对语言的一种艺术性用语方式。运用修辞手段的语言,不仅能给读者以意外,而且能在这意外中获得某种“惊喜”。不同于一般的陈述语言,使用修辞的艺术语言是作者想象活动的展开,是一种曲折的但往往是更深入地表达自己情思的方法。仅仅辨明诗的语言中使用修辞的名称——何为比喻,何为夸张、何为拟人——并没有多大用处,重要的是要懂得从这种修辞方式的使用中体会作家意欲表达的情感与观念。具体的修辞方式很多,这里只谈反复与比喻两种。

1.抒情诗与反复

文字在纸页上占有一定的空间,当我们阅读一首诗的时候,就是顺着这种文字的空间一行行地往下阅读的。有时候,在阅读一首诗的时候,我们会注意到文字里会有一些重复,这种重复可能出现在一行诗中或数行诗中,也可能出现在整首诗中,包括字、词的重复,也包括句子、章节的重复。这种重复是诗歌写作相当常用的一种技巧。从修辞上讲,可以称为反复。

在中国古代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特别是在其中的“国风”里,我们经常能够读到反复咏唱的篇章。像《秦风·无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