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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学写作中的心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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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文学写作有关的心理能力主要有艺术知觉、艺术情感、艺术想象和艺术灵感。

艺术知觉是对事物的表现性的知觉。事物的表现性是指人们在知觉事物时由事物所产生的情感和带情感的幻象。事物的表现性与事物的客观属性有关,但关键还在于“看”。所以罗丹说,“所谓大师,就是这样的人:他们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别人见过的东西,在别人司空见惯的东西上能够发现出美来”[1]。艺术知觉不仅是在观察,而且是在领悟;不仅仅在用感官,而且在用心灵。如果说科学家在观察时把情感排除出去,那么诗人则是把心灵沉浸在感官里。

艺术知觉是文学写作活动的起点,艺术情感则是文学写作活动的深层动力。可以说,文学写作是以作家的审美情感为中心所展开的精神创造活动。在文学写作中,一切因素都要情感化,知觉要情感化,表象要情感化,想象要情感化,思想也要情感化。艺术情感不同于自然情感,如苏珊·朗格(Susan Lange)所说:“一个艺术家表现的是情感,但并不是像一个大发牢骚的政治家或像是一个正在大哭或大笑的儿童所表现出来的情感。”[2]自然情感转化为艺术情感的关键是回忆与沉思。华兹华斯认为诗“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诗人沉思这种情感直到一种反应使平静逐渐消逝,就有一种与诗人所沉思的情感相似的情感逐渐发生,确实存在于诗人的心中”[3]。经过回忆与沉思,自然情感得到了艺术升华,与某种更加深厚更加广大的情感相交通,并且与某些特殊的观念或意义相关联,脱离了具体的人事利害的局限,便转化成艺术情感。

艺术情感的生成一般会经过原始唤起—内觉体验—情感形式化三个阶段。艺术情感的唤起来自于情境的触发。有时是自然景物的感触,如《文心雕龙·物色》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物色相召,人谁获安?是以献岁**,悦豫之情畅;滔滔孟夏,郁陶之心凝。天高气清,阴沉之志远;霰雪无垠,矜肃之虑深。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刘勰强调的是自然界的变化与人的审美情感的关系,钟嵘的《诗品序》又谈到社会人事的变化所激发的种种情感:“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至于楚臣去境,汉妾离宫,或骨横朔野,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戍,杀气雄边;塞客衣单,孀闺泪尽;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扬蛾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意,非长歌何以骋其情?”[4]情感正是在主客体的互赠关系、融合关系中生长出来。刘勰在《文心雕龙·诠赋》中既讲“情以物兴”,又讲“物以情观”,这是对情感唤起的恰当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