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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是希腊城邦的根本,公民集体是希腊城邦之核心。城邦首先是一个公民共同体。按一般希腊人的观念,城邦就是人,完全不是城墙和船舰本身。[1]这里的人显然是指公民而言。城邦可以在本地,也可以集体迁徙到外地,甚至可以迁移到海上。特米斯托克里斯(Themistocles)有句名言,他说:“只要雅典人拥有200艘满载海军的船只,那就是有城邦。”[2]这句话表明:“城”与“邦”可以分离,“城”毁而“邦”却可以仍然存在,仍然发挥作用。只要公民集体在,只要维系公民集体的宗教和组织在,城邦就可以存在。城邦属于全体公民所有。公民是城邦的主体,他们属于城邦,城邦也属于他们。在希腊文里,“公民”(Polites)一词本身就源自城邦(Polis),意为“属于城邦的人”。亚里士多德说:“城邦的含义就是为了要维持自给生活且具有足够人数的一个公民集体。”“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之内,就成为一个城邦。”[3]在城邦内,公民之间是平等的,城邦的最高治权依托于“公民集体”。公民可以不同程度地参与讨论和决定城邦内政、外交、诉讼、立法和选举公职人员等事务,他们也可以担任公职,公民与政府之间保持着最大程度的统一性。当然,城邦公民也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不平等现象,不过,这种不平等是建立在相对平等的原则基础上的。城邦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缩小公民之间的不平等,维护相对稳定的公民团体;使每一公民依公民身份分享某种平等的权利,然后再按照每个公民不同的经济地位确定其相应的政治权利。依义务明地位,依财产定权利,这是希腊城邦一条重要的规则。公民集体与城邦之间的紧密结合导致了公民至上价值观的盛行,导致了人与国家的高度统一。正因为如此,所以希腊人常常用“雅典人(而非雅典)”、“科林斯人(而非科林斯)”、“斯巴达人(而非斯巴达)”来称呼他们的国家。由此可见,人在国家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