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是指可供各种社会成员使用的社会公共活动空间。在公共场所发生的人际交往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人们都以一个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出现;二是在公共场所发生的人际交往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公共场所人际交往的这些特点,对交际礼仪有着重要影响,也就是说公共场所的交际礼仪不同于其他场合、其他关系中的交际礼仪,它把自觉性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公共场所的礼仪规范,主要包括两个基本原则:一是遵守社会公德。社会公德,又叫社会公共道德或公德,是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根据客观需要形成的,用以维护公共生活秩序,调节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相互关系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它以种种规则维护着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场合的良好秩序。公共礼仪从属于社会公德,并且以更为具体的形式要求对其贯彻落实。遵守社会公德,就是要求人们在公共场合活动时,要有公德意识,要自觉、自愿地遵守、履行社会公德。不讲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礼仪将无从谈起。二是不妨碍他人。与私人交际有所不同,人们置身于公共场合时,或为过客,或为休闲,或为生活需求,不一定非要与其他人打交道不可。而在实际上,人们在公共场合所面对的,往往也多半是一些自始至终都不会与自己发生正面接触的人。不妨碍他人的原则,就是对人们在公共场合面对他人时的行为的具体规范,其基本要求,就是在公共场合每个人都应当有意识地约束自己的个人行为,并尽一切可能、自觉防止自己的行为影响、打扰、妨碍到其他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