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据类型
对研究数据进行分类,了解数据类型和水平,对选用恰当的统计方法至关重要。因为不同类型的数据,适用的统计方法不同,也就是说各种统计方法各有其适宜的数据水平。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中的数据可以区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从数据的观测方法和来源划分,研究数据可区分为计数数据和测量数据两大类
所谓计数数据(count data),是指计算个数的数据,一般属性的调查获得的是此类数据,它具有独立的分类单位,如人口数、学校数、男女数等等,一般都取整数形式。测量数据(measurement data)是指借助于一定的测量工具或一定的测量标准而获得的数据,如身高、体重、考试分数、智力测验分数、各种感觉阈值,等等。
(二)根据数据反映的测量水平,可把数据区分为称名数据、顺序数据、等距数据和比率数据四种类型
称名数据(nominal data)只说明某一事物与其他事物在属性上的不同或类别上的差异,它具有独立的分类单位,其数值一般都取整数形式,只计算个数,并不说明事物之间差异的大小,比如性别、颜色类别、人口数、学校数、被试对某一事物的态度(赞成、反对、没有意见)等等,它们只能用具有相同属性的个体数目来统计。在教育和心理类调查研究中,有关被试属性的调查资料,大多属于这类数据。
顺序数据(ordinal data)是指既无相等单位,也无绝对零的数据,是按事物某种属性的多少或大小,按次序将各个事物加以排列后获得的数据资料。如学生的等级评定、喜爱程度、品质等级、能力等级、兴趣等。这种数据不具有相等单位,也没有绝对零点,只能排出一个顺序,不能指出相互间的差别大小。如五名学生的身高分别为1.81m、1.79m、1.75m、1.70m、1.69m,由高到低对应的排名次序为1、2、3、4、5。在这个例子中,身高排名第1的学生与排名第2的学生,身高差距并不等于身高排名第2的学生与第3名学生之间的差距。也就是说,这类数据不能进行加减乘除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