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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抽样的意义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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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样调查研究的特点和作用

一般而言,抽样调查研究与全面调查研究相比较,其特点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节省人力及费用

人力和费用是大型调查研究首先应当考虑的因子。例如几年前我国为了制定统一的服装规格型号,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调查人体各个部位的尺寸,并对人体的体型规律进行研究,如果对十亿人口进行全面调查,将要动员相当多的人力,花费一笔可观的费用。但是,实际只抽取了40万人(男女各半,并考虑到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地区和民族等方面不同的数量比例)进行测量,使人力及费用大大减少,而制定出的规格型号经试用,令人满意。

(二)节省时间,提高调查研究的时效性

例如,在消费心理学的研究中,常常要进行市场调查或民意测验。由于市场信息变化很快,要求调查或测验结果必须及时,全面调查研究不容易做到这一点,只有抽样调查研究才能符合这种客观要求。

(三)保证研究结果的准确性

从理论上说,只有全面调查研究的结果是最准确可靠的。但是,实际上并不尽然,全面调查研究由于被试太多,难免在研究过程中或整理数据时出现差错。例如收集心理与教育测验的全国常模数据时,如果对常模团体中每个人逐一进行测验,除时间、费用增加外,由于需要增加主试人数,会给主试的培训带来不利,若主试的训练不能保证质量,施测过程中就很难掌握统一标准,这样再加上整理数据等其他原因造成的误差,很可能最后得到的常模数据并不真正代表该常模水平。如果进行抽样,被试人数有限,便于整理数据,主试的训练也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质量,并且整个研究的精心设计安排得到保证,从而使研究过程中的过失误差或系统误差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保证研究结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