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层,是指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将所有犯罪纵向划分为不同层次的犯罪分类方法。对不同严重程度的犯罪进行分层处理的做法自古有之,但明确规定犯罪分层的立法却只有二百多年历史。从法国旧制度时期的罪分两类继而到拿破仑刑法的罪分三类,这种制度化犯罪分层在欧陆国家逐渐产生了辐射效应。至19世纪末,欧洲主要大陆国家都在其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犯罪分层制度;至20世纪末,犯罪分层逐渐成为绝大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的通例。但中国刑法一直没有这种制度建构,也缺乏系统的学术论证。本章作为一种尝试,力图把犯罪分层转化为刑法研究的一个“中国问题”,从中国刑事实践出发论证犯罪分层对于刑法完善的意义。
一、犯罪分层概述
(一)犯罪分层模式
所谓犯罪分层模式,是指在刑事法上将所有犯罪按照严重程度区分为若干不同层次的表现形式。目前犯罪分层的模式包括以下几种:(1)二分法模式,就是根据犯罪严重程度或刑罚轻重把所有刑法典规定的犯罪划分成两个层次,即重罪和轻罪或重罪和违警罪。二分法模式的国家比较多,主要有德国、奥地利、瑞士、意大利、挪威、泰国等国家。(2)三分法模式,就是根据犯罪严重程度或刑罚轻重把所有刑法典规定的犯罪划分成三个层次,即重罪、轻罪和违警罪或重罪、较重罪和轻罪等。三分法是最典型的犯罪分层模式,其中最典型的三分法模式国家是法国。《法国刑法典》(1994年3月1日开始实施)[1]第111-1条规定:“刑事犯罪,依其严重程度,分为重罪、轻罪和违警罪。”(3)四分法模式,就是根据刑罚轻重或犯罪严重程度把所有刑法典规定的犯罪划分成四个层次,如俄罗斯的轻罪、中等严重的犯罪、严重犯罪和特别严重的犯罪和越南的轻微犯罪、一般犯罪、严重犯罪和特别严重犯罪等。四分法模式的代表国家是俄罗斯。(4)多层分法模式,指根据刑罚轻重或犯罪严重程度把所有刑法典规定的犯罪划分成五个或五个以上层次,多层分法模式的典型代表国家是美国。美国《模范刑法典》将犯罪划分为六个层次:一级重罪;二级重罪;三级重罪;轻罪;微罪;违警罪。其特点主要表现在:①在法定刑度上,层次之间划分细致,重罪和轻罪(和/或微罪)之间的界限,大致为1年的定期监禁刑,三个级别的重罪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别;轻罪和微罪之间,大致在30日定期监禁刑的线上存在界限;微罪和违警罪之间则存在比较明显的界限:根据规定,违警罪不处以监禁刑,只能处以罚金、没收等制裁;②在分层方法上,实行二次分层方法,第一次分层,将犯罪分为重罪、轻罪、微罪和违警罪;第二次分层将重罪分为一级重罪、二级重罪和三级重罪,法定刑幅度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