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刑罚制度离不开刑事政策思想的支撑,刑罚结构及适用模式的变革背后有其刑事政策基础。“刑法之刑事政策化”是现代刑事法主要特征之一,其要求刑法之制定与运用、罪刑之确定与执行,都应由刑事政策的观点出发,以刑事政策的精神为指导。作为对违法犯罪等越轨行为的反应策略,刑事政策主要涉及国家、社会如何有效地组织应对犯罪行为,这些应对模式的内容既包括其反应的对象——作为犯罪这一越轨行为范围如何界定,也包括对犯罪行为的反应方式。监禁刑与非监禁刑是国家、社会对犯罪行为正式反应的两类最基本方式。作为现代刑事政策在刑事处罚领域的生动体现,社区刑罚是非监禁措施的主体内容。社区刑罚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推广运用,不仅仅是刑罚社会化、刑罚经济性、刑罚人道化等理念在刑罚适用过程中的体现,而且以历史发展的视角观之,也是人类社会刑罚适用模式演进的基本趋势,即从以监禁刑为主的刑罚适用模式阶段逐渐过渡到以非监禁刑为主的刑罚适用模式阶段。社区刑罚制度的健全完善是从立法方面为刑罚适用模式的演进发展奠定法制基础。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社区刑罚制度之外的其他非监禁刑如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也存在不少值得改进的问题。但从当前刑罚改革的角度出发,以管制、缓刑、假释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刑罚制度的健全完善更具有现实意义和紧迫性,限于篇幅,这里主要以社区刑罚制度的健全完善为讨论的基点。
一、社会转型中的刑事政策选择
刑事政策的研究务必要结合社会情势展开,尤其是社区刑罚制度,亟须得到社区制度的支撑,与我们的社会变革抑或转型紧密关联。因此,有关的问题还得从社会转型对刑事法的期待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