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肩负历史使命的深刻把握、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对深化改革的高度自觉,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愿望,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一)充分认识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上,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面向未来,要破解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除了深化改革开放,别无他途。
第一,实现党的十八大描绘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大着眼于实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中的第三步,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这“两个全面”的重大战略任务。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必须全面深化改革,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最大限度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
第二,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要求全面深化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根本保障。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不懈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但还不够完善,必须随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而不断健全。只有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才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