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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语言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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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艺术之冠”。鉴于以往的艺术教科书或把文学、艺术并列从而将文学踢出艺术的大家庭,或涉及文学但也只是力行从简、草草带过,本节我们就来重点地说说文学。

文学又称“语言艺术”,因为它最大的特点就是艺术门类中唯一使用狭义的“语言”——文字符号——来塑造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生活以及表现作家的思想感情与审美理想,语言是文学的生命之根。概括来讲,语言艺术的基本特性或审美特征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它能够跨越时空界限,反映浩瀚的社会人生。在艺术门类中,绘画受空间限制,音乐受时间限制,戏剧受舞台限制,舞蹈受身体语言限制,而影视则受时空和表演限制;唯独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它运用抽象化、有意味的文字符号,因此不受时空的限制,最自由,最具广阔的表现力。(2)它最善于表现人的心理世界,传达丰富深刻的思想感情。人的心灵是最丰富、复杂、细腻深刻而变幻不定的,因此也是最难准确把握和表达的。例如“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除了文学既具象又抽象的譬喻,绘画、音乐、舞蹈等形式如何能传达诗人心中芜杂的家国感和宿命感?(3)它所塑造的艺术形象极富抽象性、间接性。相对于绘画、音乐、舞蹈的直观性、具象性,文学是用纯粹抽象的语言符号塑造艺术形象,既不可视、不可听、不可触摸,且还需依靠人们的想象在头脑中复活,因而还是间接的、朦胧的和不确定的。(4)它遵循艺术世界的诗意逻辑,追求“陌生化”的效果。在人所面对的两个世界——现实世界和艺术世界——中,艺术世界是幻象的世界,遵循的是情感、诗意的逻辑。因为如此,文学的创作需要有“陌生化”的彼岸效果,需要重新唤起我们对这个世界的本真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