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综合艺术,包括戏剧、戏曲、电影、电视等诸种复合型的艺术样式。所谓“复合型”,一是指它包含有前面所讲四大类型的多种元素,如音乐、舞蹈、美术、摄影、剧本、表演元素等,可谓是表情艺术、造型艺术、实用艺术、语言艺术的一种合成;另一方面,它又并非这四大类若干子类的简单混合,而是“1+1”之后形成的新质,其根本是时空性融合、动静态互补、视听觉统一的具有独立品格的艺术。随着现代科技尤其是数字、互联网技术的飞跃式突进,综合艺术注定会成为全球主流性和开放性的艺术门类,其未来无可限量。
一、戏剧艺术
我们通常所谓的“戏剧”,包含有广、狭两种含义:狭义专指与歌剧、舞剧并列,以写实性原则来“模仿”生活的西方艺术形态“drama”,国人则称之为“话剧”;广义除话剧外,还包括中国戏曲、日本歌舞伎、朝鲜唱剧以及印度的古典戏剧等在内的东方传统的舞台艺术形式。一直以来,人们对“戏剧”似乎都没有做定于一尊的解释。现代戏剧家熊佛西曾这样描述戏剧的三个范围:第一,戏剧是一个动作最丰富、情感最浓厚的表现人生的故事;第二,戏剧必须合乎“可读”(有剧本)、“可演”(可搬演)两个最基本的条件;第三,戏剧的功用是给予人们正当的、高尚的娱乐。[1]这种定义和归纳虽然不能说已十分到位和准确,却已基本概括了古今戏剧的类型特征,显示出20世纪以来人们对于戏剧艺术的基本认知。
作为典型的综合艺术之一,戏剧艺术的首要特点是鲜明的综合性。在古希腊,艺术一般被分为五类,即音乐、绘画、雕塑、建筑和诗;戏剧属于诗的范畴。事实上,戏剧“兼有诗和音乐的时间性、听觉性,以及绘画、雕刻、建筑的空间性、视觉性,而且同舞蹈一样具有以人的形体作为媒介的本质特征”,“戏剧是一种凭借人的形体,即在‘演员、剧本、观众、剧场’这‘四次元’的世界实现戏剧性,通过视觉和听觉来感染人的能动艺术”。[2]总而言之,戏剧艺术不仅吸纳了多种艺术的表现手段,而且突出了时空性、视听觉以及形体与动作的统一的重要特质,综合性是它有别于他者的核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