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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思考“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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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纳

■导读

乔治·斯坦纳(George Steiner,1929— ),著名文学评论家,生于巴黎,父母是从奥地利来的犹太人。受母亲的影响,他通晓德、英、法三门语言。6岁时,在父亲的指导下,斯坦纳开始阅读古希腊文的《荷马史诗》。1940年随父母迁至纽约,1944年入美国籍。他曾在芝加哥、哈佛、牛津等大学就读,1955年获牛津大学博士学位后,主要在剑桥大学和日内瓦大学任教。他以比较文学研究入道,研究现代历史中文学与社会的关系,广泛涉猎哲学、文化学、翻译学等诸多领域,著述颇丰。主要著作有:《悲剧之死》(The Death of Tragedy,1961)、《语言和沉默》(1967)、《蓝胡子城堡》(1971)、《巴别塔之后:语言及翻译面面观》(1975)、《海德格尔》(1979)、半自传体作品《勘误表:人生之检查》(1997)、《创造的语法》(2001)等。

《悲剧之死》是斯坦纳的博士论文的定本,自从1961年发表以后,因其主题本身的重要性,引起了不少的褒赏和争讼。《重新思考“悲剧”》一文则是近半个世纪后作者对上书观点的浓缩与重申。简言之,悲剧是一种非常稀有而精致的文学样式,它在古希腊达到顶峰,在莎士比亚和拉辛的作品中偶而闪现,而后便逐渐衰亡,如今人类需要在新的艺术样式中寻求审美慰藉。

“悲剧之死”的说法听起来有些骇人听闻,但并非斯坦纳首倡。“悲剧之死”让人想起尼采所说的“悲剧的诞生”。不过,尼采在以酒神冲动和日神冲动的交互作用解释古希腊悲剧的产生原因之后,紧接着断然判定了它的死亡(《悲剧的诞生》,§11)。海伦·加德纳指出,大谈悲剧之死,“不仅是忽视了文学史,而且也提错了问题。”[21]反过来说,就像爱情和生命是文学永恒的主题,以“悲剧之死”这个说法为门径仍然大有文章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