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于电影中歌剧的理解纯粹是感性的、自我的,没有任何理论基础。想到电影中对于歌剧的运用,是因为当年《十面埋伏》的地毯式宣传轰炸,弄得你躲进地窖都知道该片的主题歌是由国际顶级的歌唱家用英语演唱的。在每一个细节都可以引起媒体炒作的宣传大师手里,主题歌当然是不可忽视的炒作素材。但是,纯粹从艺术角度讲,像《十面埋伏》这样的影片是否应该采用歌剧唱法的主题歌,是否应该用英语,那是一个应该理性对待的议题。
我觉得演唱者是否为中国人并不是问题。《卧虎藏龙》用华人马友友,马友友本身就是全球大提琴的第一块金字招牌。但全球范围内至今没有一个华人歌唱家能跻身一线女高音的行列,能经常登上国际四大歌剧院舞台演主角的中国女歌唱家,只有和慧和张立萍。况且,西洋歌剧演员习惯于用各种语言演唱,只要能够把字咬准(这比念台词容易多了),我看没有什么不妥。
除了题材涉及歌剧的影片外,电影中出现歌剧(包括歌剧式的歌曲),应该慎之又慎。也许是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电影配乐,器乐的出现被认为是常态,而声乐则多少有点突兀,尤其是歌剧那样极其夸张、高度风格化的声乐,其表现力很强,可以画龙点睛,也可以画蛇添足。在《魔戒》中,歌剧大合唱均出现在需要把气氛推至**的地方。影片《光荣》中出现的《布兰诗歌》,也有相似的作用。这时,即使是最憎恨歌剧的观众,恐怕也不会有什么怨言。
电影中用歌剧是否恰到好处,在我的印象中可以粗分为几种不同类型。第一类是渲染气氛,如前述大合唱。没有哪种音乐比女声二重唱更能够快速制造小资情调的了。德立勃的歌剧《拉克美》中有一首“花之二重唱”,曾经出现在无数的电影和电视广告中,能立马让那个场景的高雅指数上升百分之五十。另一首百听不厌、也百用不厌的二重唱是奥芬巴赫《霍夫曼的故事》中的“船歌”,《美丽人生》等很多影片都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