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悲剧创作,有必要对源远流长的中西悲剧传统进行一番审视,在此基础上审时度势才有可能创作出既有深刻人文内涵又有强烈艺术感染力、既有鲜明时代性又有深沉历史感的作品来。否则,持一隅之见、坐井观天,是难成大气候的。
众所周知,西方悲剧的传统源远流长,从古希腊时期至今,两千多年绵延不断,那些著名的经典之作可以说家喻户晓。
而中国悲剧的传统如何呢?便看法不一了。
一般都认为,我国悲剧源头始于元代杂剧,如著名的《窦娥冤》之类;其后,则是明清的戏剧或文学作品,如孔尚任的《桃花扇》、曹雪芹的《红楼梦》等继之;再后,则五四以来的文艺作品发扬之……这种说法,不算全错。但本书以为:这种对悲剧的认识,多少有些拘泥了——其实,在文化内涵、人文哲学层面上讨论中国的“悲剧传统”时,不必一定只着眼在悲剧之“剧”上。凡作为文艺篇章、艺术作品,又体现了悲剧品格的,则即便不是“剧”,也可以作为“悲剧对象”加以研究的。
于是,在此要说:我国悲剧传统的源头,应该追溯更远。战国时《山海经》中“精卫填海”、“夸父追日”等故事,虽然简略,我们却能从中体味到强烈的悲剧精神;《诗经》中描述民生悲苦、社会动**之作,含不含悲剧品格?一曲《离骚》,那撕心裂魄、溶血溶魂、汪洋恣肆的悲痛内心世界的艺术展示,可不可称为经典篇章?……之后,两汉的乐府,像古诗十九首中令人回肠**气的《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谁能说那不是典型的悲剧精品?而司马迁《史记》的“李将军列传”中讲述李广的一生遭遇及最终的自刎身亡,能说它不具备悲剧意蕴?至于再后,像晋代《搜神记》中“韩凭夫妇”:恩爱夫妻被强权分离,男人自杀以抗议,女人坠楼以自贞,虽死后仍被分开,但是“宿夕之间,便有大梓木生于二冢之端,旬日而盈抱,屈体相就,根交于下,枝错于上。又有鸳鸯,雌雄各一,恒栖树上,晨夕不去,交颈哀鸣,音声感人……”看,以此列入悲剧经典,毫无逊色的!至于唐代传奇,如《长恨歌传》、《李娃传》、《霍小玉》……哪一个不使人感叹唏嘘、哀婉不已?